我国《反恐法》中的安置教育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晖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602[法学-公安管理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201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首创安置教育制度,旨在防范恐怖活动罪犯与极端主义罪犯的未来再犯风险,实现保护社会公众安全的目标。但是,由于我国反恐立法带有明显的应急性倾向,在制度设计过程中难免略显粗糙,当前我国《反恐法》对安置教育的规定并不成熟,在实施机构、具体措施、社会危险性评估、危险管控等方面均存在不完善之处,整体程序因过于原则而缺乏可操作性,严重影响了该制度设计目的的实现。基于此种立法现实,本文试图通过解读该制度、分析其性质、比较国外相似制度来探讨我国安置教育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发展安置教育制度的建议:反恐安置教育要遵循矫治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具体实施部门,划分其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管理权责、增设满足矫治需求的具体措施、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估体系、构建危险管控机制、完善程序等,以期使该制度更为科学规范、更具可操作性,确保安置教育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而真正实现预防恐怖活动犯罪与极端主义犯罪、维护社会公众安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