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治理中党委会作用的优化研究 ——以A旅游公司为例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蓓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030503[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摘 要:十八大之后,我国增强了反腐力度,一批贪腐人员落马,这中间就包含着很多国有企业的高管,因而如何提升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降低腐败发生比率,这是当前国有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出现类似的现象,与党委会未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一定关系,因此在监察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国有企业党委会在既满足反腐要求、有符合效率要求的前提下,规范、高效地参与公司治理活动,就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方法对国有企业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不规范的现象进行观察分析,得出国有企业党委会是公司的一个特殊组织,对公司起着领导核心作用,而当前的法律规范中,对国有企业党委会的法律地位以及职能作用都没有清晰的描述,这就使得现实中国有企业党委会行使职能时,要么“事无巨细什么都想管、但什么都管不好;要么就怠于履行职责,有被架空的风险。因此,在《监察法》出台后,国有企业党委会应当转变思维,强化监督作用,并且要在《公司法》修订时要着重明确国有企业党委会的法律地位、结构比例、法定权力、行使权力的程序、与董事会经营权之间关系以及与监事会的权力界限等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加强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党委会决策活动的监管作用,从而提升国有企业党委会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