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法律规制研究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郑启福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我国正从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治理的发展模式向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过程中,如何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我国面临的重大课题。作为一种新型的绿色融资方式,绿色债券近年来得到了国际机构、监管部门、学术团体的广泛关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5年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确立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之后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表明了对于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为后续绿色债券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绿色债券发行是绿色债券规范发展的首要环节。在对绿色债券的概念和特征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绿色债券发行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论证对绿色债券发行进行规制有其正当性基础,通过对绿色债券的法律规制现状和市场现状的分析,检讨绿色债券发行目前存在的问题,包括绿色债券准入标准存在不足、我国绿色债券监管体系尚不完善、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备,通过考察国外绿色债券发行的法律规制实践,吸取国外较为成熟的绿色债券发行标准制定、完善的债券监管体制和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第三方认证制度,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应当从绿色债券发行准入体系、监管体系、信息披露和第三方认证四个方面入手完善我国绿色债券发行,其中发行准入方面,应当提高对发行准入标准的法律层级,统一绿色债券发行的准入门槛,同时还应制定更为完善的绿色债券准入标准。监管体系方面,应当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之间的职权范围,保障监管的有效性。对绿色债券发行规制尤为重要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第三方认证制度上,应当推行强制信息披露制度,明确违反信息披露的责任,对第三方认证制度的构建从合规性、募集资金管理以及项目环境效益三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