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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XX县企业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后养老金对比研究

河南省XX县企业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并轨后养老金对比研究

作     者:耿冉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晨寒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机关事业养老金 企业养老金 并轨 

摘      要:20世纪90年代,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后,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间流动受限,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间养老模式差异大,无法接续,群体间矛盾日益突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随之,2015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展开,河南省XX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从2016年4月启动,现已实施近3年,本文探讨并轨改革后企业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养老金状况,比较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仍存在的差异。本文的撰写中,以公平理论和服务均等化理论贯穿全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对比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河南省XX县的企业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养老金,两类养老保险在养老基金筹集征缴、养老金计发办法、养老金调整办法的原则方针上相同,达到了并轨的目的,体现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但是在养老金待遇水平上企业与机关事业还存在较大差距,企业养老金缴费基数远低于机关事业、企业年金制度的缺失,都会使并轨后企业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低于机关单位。具体表现在养老基金筹集征缴缴费基数的确定、缴费比例、平均缴费水平方面;在养老金待遇支付上,还存在机关事业单位的取暖费、抚恤金、遗属补助不在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内发放且有比企业更高的标准等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将会出现养老保险制度从旧的不公平走向新的不公平,无法实现养老金并轨改革的初衷。针对上述不公平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保障体系、统一养老金支出项目、优化现行政策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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