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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中的兜底性规定

论刑法中的兜底性规定

作     者:袁佳音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德法

授予年度:202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兜底性规定 基本价值 司法解释 完善建议 

摘      要:“兜底性规定是指:刑事立法者或者司法解释者通过堵截性规定的设置将刑法法条或司法解释中目前无法预测或包含的违法要件要素或影响量刑的情节以“其他、“等这些概括性的规定予以类型化,从而达到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灵活性的一种法律现象。兜底性规定具有客观性、概括性、灵活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兜底性规定成为了刑法当中不可或缺的价值存在。但这些规定也给刑法造成了一系列负面影响:一方面,兜底性规定的不合理适用可能会在理论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兜底性规定的概括性和不确定性在实务中也可能会导致司法人员对兜底规定理解的偏差和不同,从而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另一方面,最高司法机关在对兜底性规定进行司法解释时,由于兜底性规定具有模糊性,所以司法机关可能会将某一法外危害行为,越权且强行解释为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从而造成司法解释权的滥用和错位,更甚者会使某些罪名沦为“口袋罪。本文通过明确兜底性规定的概念,并将其与其他规范作出明确划分,从而突出兜底性规定的独特价值。同时针对兜底性规定在立法和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完善和创新司法解释的建议,希望为我国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的进一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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