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收购措施在中国的合法性及前景研究——针对外资恶意收购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丁伟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和各国资本市场的逐渐成熟,为收购热潮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条件,以美国为代表,全球范围内的收购浪潮从19世纪开始,一直延续至今。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开始与国际接轨,相关配套法规不断完善,我国收购案件的数量也开始增长。2014年-2017年,每年公布的上市公司收购数量分别在34单、57单、61单、50单,然而2018年中国收购市场异常活跃,根据统计数据显示,仅2018年上半年,A股公布的拟收购上市公司在54单,超过2017年整年的数量。根据报告1显示,2017年中国并购市场相较于往年有所回落,其交易价值与2015年相当,但2018年A股市场的并购活动开始变得活跃。随着法律、政策的完善,相关交易活动将变得更加规范化,并购市场有望重新回归增长态势。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产品市场依赖稳定的政局和各种外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在引进先进技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企业管理能力的同时,中国本土品牌也在外资的扩大中逐渐丧失了控制力。大量国际知名企业想要进入中国市场,却不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和资金开拓自己的销售经营渠道,因此,对于在中国各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实施恶意收购,利用现成的销售经营渠道快速抢占中国市场,最终将本土品牌据为己有就成了这些资金雄厚的企业的不二选择。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占有21个,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综合实力排名前五的企业都由外资控制。根据案例显示,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已收购中国七大碳酸饮料公司,占有中国碳酸饮料行业90%以上份额;全球知名啤酒生产商均已进入中国市场,占据了超过半成的市场份额;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曾经是中国轴承业的佼佼者,最后成为德国独资公司;曾经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小护士,最终被法国欧莱雅所收购,如今已无人知晓。本论文拟通过比较法的方法,对比中外针对外资收购的反收购措施,研究讨论中国目前法律背景下反收购措施的合法性,并通过比较论证,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但是,目前我国反收购立法还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股权较为集中的历史状态的存在,国内并购市场,尤其是恶意收购的数量仍然不高,常见的反收购措施在现行法律背景下不具有可操作性,相关收购活动仍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也正因为国内立法的不完善,为我们进行反收购立法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空间。通过对比中外反收购法律法规及其适用,了解在资本市场较为健全的发达国家是如何权衡公平与效率的,知道发达国家对于恶意收购和反收购措施的规制,对于中国尚在发展阶段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通过研究现行中国《公司法》体制下的反收购措施的适用情况,分析利弊,提出相关立法建议,能够从立法层面为中国反收购立法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