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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自然和人的内在价值及其关系

论自然和人的内在价值及其关系

作     者:宋佳骏 

作者单位:吉首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易小明

授予年度:2019年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主      题:自然的内在价值 人的内在价值 生态伦理 

摘      要:两种内在价值,即自然的内在价值与人的内在价值,这两种内在价值的关系构成了生态伦理的基础。传统的价值论始终认为“价值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东西,主体(人)是“价值存在的必要前提。对历史上一些较为重要的价值论学说进行梳理之后,认为价值是对象对于一定主体需要及其发展的效用和意义。而自然中心主义则认为,自然中的非人类生命体与人类具有平等的价值论地位,因而把“价值概念引入自然,提出了自然具有内在价值的理论。这一理论的提出实际上是打破了传统价值论、重新定义了自然与人之间的关系。本文对自然中心主义的一些代表性学说进行了归纳和总结,认为自然的内在价值是因自然客体的内在属性而具有的不依赖于主体评价的目的性价值。康德在他提出的“人是目的伦理学命题中指出人类具有内在价值。康德认为,人是理性的承载者,也是宇宙万物中唯一具有理性的生物。理性以其自身为目的,人也因具有理性而成为了目的本身,也就是说人是具有内在价值的。理性赋予了人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使人成为了意志自律的道德主体,人能够为自己设立道德法则并去遵守法则,因此人是绝对自由的。赵汀阳同样以“人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自成目的性理论,他认为,人有属于自己的生活,生活以自身为目的,生活的目的应该是以人为本的。所谓幸福生活,就是以生活本身为目的来进行各种活动。总结并分析了自然的内在价值与人的内在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而寻找出两种内在价值之间的差异性和同一性。生命自利性的内在价值是沟通两种内在价值的纽带,因为任何生命体的存在都是以维持生命为首要前提的。生态伦理的生成是以人的内在价值为基础的,人的理性使人具有道德能力,道德力驱使人把道德关怀扩展到自然,使在人际道德中美好的品德能够发散到自然与人的交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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