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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资纠纷的工会社会工作干预研究——以深圳市X地区为研究个案

劳资纠纷的工会社会工作干预研究——以深圳市X地区为研究个案

作     者:韩露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晓凤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主      题:工会社会工作 劳资纠纷 工会社会工作者 

摘      要:现阶段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转向质量效率型集约增长。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全新的产业模式、职业模式,不可避免地对旧的劳动关系产生巨大冲击。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告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高达78.5万件。可见,现阶段我国劳动关系矛盾依然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纵观发展历史,工会组织是提供职工服务、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社会组织。但近年来,在实践过程中,工会工作尤其在劳资纠纷干预领域仍存在着专业性不足。而工会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工作的崭新领域,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传统工会工作的不足。因此,劳资纠纷的工会社会工作干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以深圳市X地区为研究个案,采用参与式观察法、半结构访谈法研究方法。通过整理劳资纠纷和工会社会工作的文献研究资料,梳理了当前劳资纠纷的特征、原因和应对策略,总结了工会社会工作的发展历史及工作经验。与此同时,结合访谈资料和文献资料,呈现了深圳市X地区劳资纠纷的现状特点和主要诱发原因。进一步,结合一线社会工作者的劳资纠纷相关工作经验,笔者梳理和总结了劳资纠纷的工会社会工作干预机制和具体策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本文通过对深圳市X地区劳资纠纷研究后发现,当前劳资纠纷具有总量大、多元性和复杂性特征;劳资纠纷的诱发因素众多,但最主要原因是职工法律意识的觉醒、企业非人性化管理和工会认知度低。鉴于此,结合劳资纠纷干预的本土实践经验,本文提出:基于工联主义视角,工会社会工作者应以工会组织为载体,搭建跨界别服务主体的中央转介平台,建立“预防—治疗—发展三阶段劳资纠纷干预的工会社会工作者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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