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研究
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陈学军;李培旺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04[管理学-技术经济及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发展的核心驱动,也是实现湖南省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转变的重要举措。农业科技创新的内核为科技创新,外核是金融创新。但由于农业受自然因素影响大、市场竞争力弱和技术水平低,加上政府、农业企业和农民多主体参与,决定了农业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引起的风险,致使追逐利益最大化的金融资本“嫌弃农业,降低了金融对农业创新的助推力,这严重阻碍农业的科技创新和成果的转化。通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建立农业科技金融新型科技服务模式—农业科技创新金融,完善政府主导型的资金供给和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强化农业金融机构对农业科技创新风险的分担与补偿,对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作为研究对象,从农业科技金融的参与主体政府、农业科技金融机构和农业科技企业的角度出发,分析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发展现状,借鉴国内外农业科技金融补偿机制建立的相关经验,并提出适应湖南省现状的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建立的对策,为今后建立农业科技风险补偿机制提供了理论基础。本文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选题提供思路。第二章是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部分,主要对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研究过程中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和采用的理论进行阐述,为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研究奠定理念基础。第三章为湖南省的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的发展现状和问题的分析,为构建适应湖南农业特色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提供重要支撑。第四章是国内外成功经验总结与借鉴,主要分析了山东省、青海省、美国和日本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第五章是对策和建议,分别从政府、金融机构和农业科技企业三个主体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湖南省农业科技金融风险补偿机制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