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视角下我国职务犯罪调查研究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管光承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职务犯罪是最为常见的犯罪类型之一,对我国政治、经济等领域有着极强破坏力,在进入新时代的今天,职务犯罪仍然是我国重点打击的犯罪类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多名“大老虎的相继落马,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更加凸显了保持对职务犯罪高压态势的必要性。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监察体制改革的序幕,国家监察法也顺利向全社会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并最终在人大表决通过。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并在宪法修正案中明确了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与目标任务,形成了全覆盖的监察体系,使反腐败工作统一高效,对我国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影响巨大。此次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转入到监察委员会,并由其行使调查权,监察法中也针对调查权的行使规定了12种调查措施,规范了相关程序及权限范围,这意味着进入到了职务犯罪调查的全新阶段,在新的体制下,新的法律规范下,有哪些理论问题需要解决,域外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过去长期存在的哪些顽疾需要在未来避免,如何将职务犯罪调查同刑事诉讼制度衔接起来以及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调查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以监察体制改革为视角,结合国内外理论成果与先进经验,对以上内容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