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权力、定向增发与高管私有收益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艳艳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摘 要:自17世纪具有“特许经营权公司制形式出现,现代企业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然而,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发展,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带来的各类代理问题也备受人们的关注与重视。为降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带来的代理成本,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健康发展,学术界对委托代理问题展开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探讨,以期通过新的制度设计降低代理成本,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国内外学者提出的众多方案中,薪酬契约理论被认为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学者们认为,通过与管理层签订有效的薪酬契约,可以将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的利益统一起来,使经营者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然而,作为薪酬契约理论的典型代表——股权激励,在实践尝试中也受到不少挑战,对其能否真正激励和约束管理者行为提出了质疑。随着管理层权力理论逐渐兴起,并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学者们试图用管理层权力理论解释薪酬契约在现实中遇到的挑战。管理层权力理论认为,高管在公司的日常活动中可以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权力进行寻租,从而降低高管薪酬与公司业绩的敏感性。且管理层掌握的权力越大,高管对自身薪酬的影响能力越强,从而诱使企业做出非理性决策的可能性越大。定向增发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的重要方式,在资本市场中受到青睐。据Wind统计,2016年我国A股市场就有624家上市公司实施了定向增发,募集资金高达1.81万亿元。较2015年增长31.39%,占当年股权融资金额的90%以上。定向增发的快速发展受到了广泛关注,学者们对此展开了深入研究,发现定向增发过程中存在高管自利行为,从而产生新的代理问题,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本文结合管理层权力理论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进行研究,对定向增发中的委托代理进行分析,揭示管理层权力对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决策的影响,为管理层权力寻租提供新的依据。本文选取2011-2015年沪深A股市场的1915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参照卢锐、魏明海和黎文靖(2008)[l 对管理层权力指标的度量,以两职合一、总经理任期及股权分散度三项指标衡量管理层权力。实证检验发现:首先,我国上市公司高管私有收益与定向增发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管理层通过定向增发可以提高高管私有收益;其次,研究发现管理层权力在定向增发中会加剧高管私有收益的获取,说明管理层在定向增发中存在自利主义行为动机;进一步研究发现,定向增发中管理层权力会对上市公司价值产生减损影响。因此,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在公司定向增发过程中应该更加关注管理层的自利行为,才能更好地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制度、提高市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