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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区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关系研究:互补还是替代?—...

特困区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关系研究:互补还是替代?——基于四个连片特困区调研数据

作     者:齐江海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韩锦绵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连片特困地区 农村信贷市场 互补关系 替代关系 

摘      要:我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户受制于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的因素,农户贫困发生率较高,扶贫工作非常艰巨,在党中央精准扶贫思想指导下,如何在政策扶持、财政拨款、社会帮扶等扶贫措施之外,结合连片特困区农村信贷市场上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的现实发展状况和特困区农户贷款的主要用途,来制定符合特困区农户实际情况的金融扶贫政策,帮助农户实现脱贫致富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对关于农户信贷、正规信贷部门与非正规信贷部门关系的文献进行梳理并归纳,在前人的基础上,从理论层面对农村信贷市场上的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然后基于四个连片特困地区2318个农户的调研数据,构建四元Probit模型和Tobit模型实证检验了特困区农村信贷市场上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的关系以及农户从两部门贷款的主要用途。研究发现:(1)连片特困区农村信贷市场上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之间存在互补关系,对于家庭收入较高、经营性资产较多或户主具有村干部身份的农户家庭而言,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的互补关系表现尤为显著。(2)连片特困区正规信贷部门与非正规信贷部门的互补关系主要体现在农户的贷款用途上,具体表现为,农户从正规信贷部门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性投资,从非正规信贷部门获得的贷款主要用于消费性支出。这一结论验证了在经济社会发展十分落后的农村地区,农户从不同信贷部门所获得的贷款具有不同用途的理论假设。在此基础上明确了以四个连片特困区为代表的特困区农村信贷市场上正规信贷部门和非正规信贷部门之间的关系,确定了农户从两部门所获得贷款的主要用途,对连片特困区农村信贷市场中参与主体的相关研究做了一定的补充。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结合连片特困区的具体情况,本文从信贷部门、政府部门、农户三个方面对推动连片特困区金融扶贫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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