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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企业收入确认与计量研究 ——以H公司为例

教育培训企业收入确认与计量研究 ——以H公司为例

作     者:徐心乐 

作者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江百灵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主      题:教育培训企业 收入确认 收入计量 收入准则 盈利模式 

摘      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公办教育的重要补充,教育培训产业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渐提升。但是在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其在收入核算方面的问题也愈发突出。这类企业的盈利模式多样,且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不断创新,相关准则规范的缺乏导致了会计处理上的随意性,降低了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收入研究是财会领域的重要问题,对任何企业而言,销售和收款环节都是举足轻重的一环。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交易事项日趋复杂所带来的收入确认和计量问题,同时保持和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财政部于2015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也为研究教育培训企业的收入核算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和依据。本文首先归纳了现有市场上培训类企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及构成,并对培训企业当前的收入确认政策以及实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总结。接下来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以H公司的收入确认计量为重点研究对象,对比分析了粉笔公考等培训企业收入确认的不同之处,在总结教育培训类企业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实务中存在争议的问题,如购买单一网络课程和购买网络直播课的收入确认,运用征求意见稿中的模型和方法,分析各种模式下收入确认与计量的合理性、以及新准则实施后可能带来的影响。最后得出新准则实施后对面授模式下的协议包过班、网络培训模式下的购买单一课程和购买直播课、O2O模式下的组合课程包等业务的收入确认与计量影响较大,主要影响体现在确认时点的改变和计量方式的选择上的结论,并分别从准则层面和企业层面提出了相应完善、应对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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