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G区H镇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金文哲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人民调解制度不仅具有民间纠纷化解的功能,还具有排查、预防,致力于把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的功能,并且在化解纠纷的同时注重修复、维持良好的社会关系,契合了农村“以和为贵的传统文化以及社会综合治理以人人本、和谐、民主、效益等多元价值取向,因此在排查、预防和调处农村社会纠纷,维护一方平安和谐中发挥着重要而独特的优势作用。但随着农村改革发展,人民调解制度由于其农村熟人社会基础的变更、农民个体权利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和其本身的局限性,加之法制宣传诉讼至上的偏差等,其调解功能逐渐减弱,地位日趋式微。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下,人民调解制度因其独特的功能、价值被官方重新重视并予以广泛推广,并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证明其仍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基于上述背景,文章作者以广州市G区H镇的人民调解为研究样本。H镇作为改革发展前沿的广州市的一个贫困山区镇,近几年来,在地方加大投入建设及扶贫开发,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也非常重视人民调解工作,镇一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13年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其在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并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大调解联动机制的做法极具借鉴和推广意义。文章在归纳总结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首先在引言中交代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并对相关理论研究、研究内容、办法等进行简要综述。第二、简要解析农村人民调解制度的基本内涵。第三、阐述为什么要在农村社会中推行人民调解制度。第四、通过实地访谈、资料整理归纳、数据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对H镇人民调解制度运行现状及问题进行实证研究。最后,在总结H镇人民调解工作一些好的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调解效力、运行机制及借鉴国外ADR经验来完善“大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等方面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