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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作     者:窦婷婷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黄茂钦

授予年度:201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法学] 020203[经济学-财政学(含∶税收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政府采购监管 理论基础 执行困境 域外经验 法律完善 

摘      要: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环节,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政府履行职务的需要,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实现政府干预经济的宏观调控功能。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自实施以来,无论是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抑制采购活动中的腐败行为方面,还是在规范公共支出行为、维护本国利益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有效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不仅要有适当的规则,还必须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来保证规则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形成,专家学者们都在呼吁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并能借此营造一种真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实现企业之间的优胜劣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的全方位作用。本文将在对政府采购制度及其监管理论进行一般阐述的前提下,结合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并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借鉴域外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的先进经验,论述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 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进行理论概述。先是具体阐述政府采购的概念特征、根本原则及主要模式,为后文论述奠定理论基础。随后,通过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方式三方面分析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的基本内容,深入研究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的理论基础——权力寻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经济人特性理论,并提出建立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的必要性。 第二部分考察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监管制度的立法现状,接着,以四川省和福建省为例,总结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在实践探索中取得的经验。最后,综观我国政府采购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监管工作的执行困境。 第三部分论述域外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的借鉴。主要从法律规范、监管主体、监管方式、争议处理等方面分别论述美国、英国、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总结域外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给我国提供的经验,为后文法律制度完善部分做准备。 第四部分论述我国政府采购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将政府采购监管制度需要完善的地方概括为三个方面: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构建绩效评价模式。第一节先从实体法的角度探讨《预算法》与《政府采购法》的对接,后从程序法的角度分析《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亟待出台。第二节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入手,分析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的健全之策。第三节论述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模式的构建。 第五部分结语将对本文写作作出总结,就其中的一些问题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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