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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数字图书的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

我国数字图书的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

作     者:潘美琪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孟磊;范小强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1205[管理学-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501[管理学-图书馆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120502[管理学-情报学] 

主      题:公共借阅权 数字图书 制度建设 

摘      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的变化,图书种类越来越丰富,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数字图书应运而生,而随之上升的就是数字图书著作权领域内频繁发生的侵权纠纷。数字图书与传统的纸质书籍不同,具有多元化的信息载体形式,与简单的付款下载购买方式不同的是,数字图书还有很多借阅方式。网络的快速传播导致著作人的权利很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寻找一个合理的双赢制度来解决著作权人权利的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18,19世纪,欧洲各国早已开始进入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初步探索,公共借阅权制度的起源是由于公共图书馆的免费公共借阅行为与作者之间产生了利益矛盾,随后有学者提出由于公共图书馆的免费借阅行为给作者带来了利益损失,所以作者应当得到相应的补偿。目前国外已经有很多国家建立了十分成熟完整的公共借阅权制度体系,法律规定也十分完善。而我国立法体系中,并未将公共借阅权纳入法律规定,但随着我国2017年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法》、201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和2013年修订的《信息网络传播管理条例》这些法律的颁布实施,我国进入了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的新时期。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概念及特征进行阐述,引出我国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必要性。借鉴英国成熟的公共借阅权制度体系,结合我国目前的立法和实践现状,对比分析得出我国目前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存在的问题。随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我国构建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主要研究结论是,我国应当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首先,应健全相关立法,制定《数字作品公共借阅权管理条例》,明确权利主体和客体以及补偿金计算规则。设立公共借阅权顾问小组,与图书馆一并实施公共借阅权制度;其次,明确适用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图书馆的公益性,更好地进行文化传播。排除高校间的数字图书馆,防止学术交流出现障碍。选择样本图书馆进行试点以便为后续更好地实施制度做准备;最后,要多方面协调,平衡各个主体间的不同利益,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促进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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