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伦比亚与中国反洗钱法比较研究
作者单位:重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曾文革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摘 要:一般观点讲,洗钱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犯罪并且它属于有组织犯罪的分类,因为要施行洗钱活动必须存在一个有组织的结构。洗钱活动一般有两个目的:第一个目的是管理以前犯罪所产生的收益-也称为前犯罪或者上游犯罪。第二个目的是保护那一些非法获得收益-洗钱犯罪即是把这些非法收益表现为一般合法活动生产的收益,即使它们最初的真实资金来源是之前犯罪得到的。 洗钱活动是一个庞大的组织犯罪系统中的一个犯罪部分,因为其有不同执行层次以及其再实施未来的犯罪的特点。这是一个重要课题,因为我们处理并且防止它的方式是打击拥有巨大资源的犯罪黑手党及其他非法组织。这些黑手党及其他非法组织本质上是以通过赚取非法利润。特别是为打击恐怖主义集团,恐怖主义集团通过洗钱活动找到了完美的资金来源实施其犯罪活动。因此,这项研究的主要目标正是指向分析两个不同的法律制度。哥伦比亚和中国的立法,关于控制和打击洗钱活动和其收益,是一种控诉洗钱犯罪方式,并作为一种预防机制。 这项研究也表明一个国家反洗钱立法的重要性,通过哥伦比亚和中国两个国家不同法律系统的比较来规避创造这种犯罪活动的因素。建立一个未来的社会发展项目来改进两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水平,也帮助大家看清楚洗钱活动的真实面目。对我们现代社会具有这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