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法律效力研究
作者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李妍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基于债权作为财产权所具有可转让性,债权转让指的是在保持债权统一性的前提下,对债权人进行变更的的法律事实,它可依照法律规定发生,也可因法律事实发生。我国的《合同法》在第80条做出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法条强调了未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却没说债权转让通知行为本身的性质,有义务做出通知的主体,通知行为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以及通知行为对债权转让合同的影响等等诸多与通知行为相关的问题,国内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均存在诸多争议,目前在我国学者们也没有就相关于债权转让通知问题形成统一的口径。简单的立法不能满足法律应对和处置社会经济生活中复杂多变的情况的需要,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总结对于规范债权转让通知这一法律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中,笔者先将生活中一有关于债权转让通知行为不规范引发的纠纷的一个典型案例作了简单说明解释,引出需要讨论的问题,提炼出生活中争议的焦点,由此展开对债权转让通知行为的全面分析。笔者从立法原意出发,从文义解释的方法入手,首先对债权转让及债权转让通知行为进行阐释,对目前国内存在的学术观点进行了提炼和简单的比较,接着就通知行为在学理上进行深入分析,从主体,内容形式,做出的时间和行为性质,包括生活实践中存在的特殊例外进行了全面总结陈述,比较完整地呈现了债权转让通知在法律上的效力。接着,从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进行总结比较,从中找出与我国实践相契合的合理立法,为我国应对纠纷提供好的思路和借鉴。下面就我国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进行了简单的总结描述,最后在我国不足的部分进行了简单的总结分析,并在总结以上优秀的基础上对以后的立法提出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