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和社会条款——劳工权益国际保护的法律困境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刘晓红
授予年度:2004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人权法的发展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了经济领域组织的关注。劳动者权益保护原本是具有浓重的国内法特色的内容,但是在经济全球化下,也可以间接地被其他国家所左右。虽然从国际法上国际社会仍旧承认国家主权在保护本国国民权益上的至上地位与原则,然而经济利益的得失却是影响一国国内法的有效手段。核心劳工标准问题就反映了这个趋势。劳工标准问题不但在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中受到重视,还在WTO体系内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社会对于如何推动对劳动者的保护有许多提议,纷纷提出要制定有关劳动标准的社会条款,包括把实行核心劳工标准和贸易制裁相挂钩等手段。 本文将首先介绍有关核心劳工标准的社会条款的发展,其原先的宗旨是保护世界各国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由于部分国家认为劳工标准低的国家不善待它们境内的劳动者,会对劳工标准高的国家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区域性和全球性的经济组织中展开了关于核心劳工标准和社会条款的大辩论。 在第二章中,作者将讨论社会条款的立法依据,既各国劳工标准高低与国际经济之间的关系,包括劳工标准是否构成改变国际贸易结构和引导资本流向,从而影 响各国经济利益的主要因素,劳工标准的高低的决定因素是在于国家立法、管理还是在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在经济全球化下,经济的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到底哪个是因、哪个是果。 在第三章,作者将分析现有的国际法在保护劳工权益上的成果和不足,并着重阐述WTO作为一个全球性经济性组织,根据其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区别,在推动国际劳工标准上能起的正面作用和可能存在的弊端。 在第四章,作者将就如何实现国际劳工标准问题进行分析。推行国际劳工标准是否应该和贸易制裁或者其他经济制裁相挂钩,贸易制裁是否能够真正有效地实现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目的。除了贸易制裁以外,还有哪些手段和方法可以推进国际劳工标准的实现。 最后,作者将联系中国的实际情况,借鉴邻国韩国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劳工保护方面的经验,中国作为众多国际性组织的成员国,在保护劳工权益和遵守可能订立的国际劳工标准上,所能做出的努力和尝试。 作者认为,切实地重视和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权利是任何国家的应尽义务,国际社会内的相互合作有助于各国更好地实现对劳动者的保护。但是国家之间的劳工标准的差异不是各国经济发展与交流的障碍,劳工标准水平的高低不同,不影响国际贸易结构的变化和国际剩余资本的流向。在WTO体系内制定有关劳工标准的社会条款,可能弥补原有国际法在劳工标准规定上的不足,有助于推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发展,但是通过经济制裁的手段来保证劳工标准的实现却是有悖于实际情况和违反经济发展理论的,并且有构成贸易保护主义和政治霸权主义的嫌疑。推动国际劳工标准的实现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可以由ILO等其他国际组织协助各国政府、各国企业共同进行。中国既应该支持世界范围内的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又要反对任何国家和组织以保护劳动者权益为借口而实现其它目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