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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属性复合化体系构建

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属性复合化体系构建

作     者:李弘熙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晓明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专属经济区 剩余权利 经济开发 属性复合化 

摘      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颁布,让海洋强国占据海洋的时代成为了过去。《公约》的诞生,让世界各国的海洋行为有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框架和相对公平的规范。但世界各国为了快速促成《公约》的缔结,各方不得不对一些矛盾进行妥协,采用“一揽子交易的方式来达成目的。这就导致《公约》对于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分配这一部分的规定存在着诸多缺陷。近些年世界各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军事活动等问题的矛盾不断升级。因此,我们以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为研究对象,对专属经济区内剩余权利的产生与发展作出简要介绍,以属性分类与价值分析为研究点。明确“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属性及“属性复合化基本概念。通过对专属经济区问题中政治属性与经济属性方面的分析,讲述该区域内属性复合化解决问题的意义。通过研究传统专属经济区的剩余权利,到新视野下不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理性地探讨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的法理意义以及它的产生与发展。建立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问题的解决体系框架实为大势所趋。采用属性复合化及绿色发展原则的方式分析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问题是一种相对健全的途径。这种多元化分析问题的方式更加符合解决争议的需要。通过查找大量的资料,从历史上与法理上分析了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的属性问题。此外,还通过国际上的诸多案例,分析了专属经济区的内涵、价值标准与相关解决原则。通过对EP-3事件及渔业资源开发等争端的分析,借鉴其中的成功经验。通过阅读和查找大量的学术著作与期刊文献,运用了实证分析、比较分析、历史分析等方法,得出了关于专属经济区剩余权利问题的解决方案。希望世界各国能够在尊重《公约》建立初衷的前提下,和平解决与其他国家的海洋争端,在国际海洋发展中取得更多的话语权,全面建成世界海洋大国、海洋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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