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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视频侦查方法研究

贿赂犯罪视频侦查方法研究

作     者:陈娇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贾治辉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604[法学-侦查学] 03[法学] 08[工学] 0838[工学-公安技术] 0306[法学-公安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主      题:贿赂犯罪 侦查现状 侦查变革 视频侦查 人权保障 

摘      要:古今中外,为了维护公权利的正当行使,保持公务人员的廉洁,一直把贿赂犯罪作为刑事处罚的重点。当下,发展中国家的贿赂犯罪发生率居高不下,危害程度越来越大,已经成为国际反腐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贿赂犯罪形式不断更新,隐蔽性增强,使得打击贿赂犯罪变得更加困难。我国的经济已经有了三十几年的快速增长,受物质利益的驱动和各种不良因素的影响,贿赂犯罪在我国呈高发的趋势,而且传统的贿赂犯罪侦查方法在新的刑诉法修改后面临新的挑战。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如何转变既有观念,更新思维方式,是职务犯罪侦查机关面临的新课题。视频侦查作为一项新型、高效、便捷的侦查手段,在公安侦查工作中已运用得比较广泛,并取得良好的收效,破获了很多大案、要案,若能把视频侦查运用到贿赂犯罪侦查工作中,将为贿赂犯罪侦查工作赢得一次“春天。近年来,贿赂犯罪日益猖獗,大案、要案增多,涉案金额提高,智能化、隐蔽性增强,党政机关犯案增多,关系网复杂化、坚固化等,增加侦查机关的侦查难度。长期以来检察机关都面临着侦查路径和手段单一、证据形式单一、证据证明力薄弱等问题,相较而言,贿赂犯罪手段与侦查手段反差较大,使侦查机关处于较尴尬的局面。新刑诉法的修改更加注重人权保障,扩大辩护方各项权利以及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等,这给贿赂犯罪侦查机关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新刑诉法也明确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这一进步为检察机关自侦案件侦查工作注入了新的力量,但检察机关仅有决定权,没有执行权,加之检察机关内部没有配备专门的技术设备和相关专业人才,使得这种力量微不足道。为扭转贿赂犯罪侦查局面,贿赂犯罪侦查人员必须更新观念,依靠“科技强侦寻求新的侦查途径才是硬道理。根据视频侦查的特点,运用于服务贿赂犯罪侦查有其现实性的意义,解决了贿赂犯罪案件线索来源不畅、证据单一等问题,也为侦查机关突破讯问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侦查机关应根据贿赂犯罪自身特点及侦查需要,深刻分析研究视频侦查在贿赂犯罪侦查中的运用要点,既要注重加强视频监控设备建设、人员素质培养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又要根据贿赂犯罪不同阶段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运用相应的视频侦查策略,使视频侦查方法有效的运用于服务贿赂犯罪侦查。然而在看到希望的同时,也要深刻分析视频侦查运用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做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同时紧跟科技进步步伐,利用最新技术为侦查服务,实现“科技强检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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