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机构流向法的中医药总费用核算研究
作者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洪宝林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2[管理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可授管理学、医学学位)] 1004[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医学]
摘 要:随着人口疾病谱的变化,人类对卫生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面对有限的卫生资源,作为公共产品,只有通过政策决策者采取一定宏观调配手段,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才能促进医疗卫生的公平性、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人群的健康水平。而决策正确性是基于对当前卫生系统资金流量的把握,对比于相应的产出效果,人群卫生资源需求满足情况,从而制定下一步卫生投入计划。同样,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对卫生系统中甲医药资源消耗量的掌握,参照于国际国内卫生领域衡量指标卫生总费用,中国药总费指标的建立,对于反映中医药行业资金规模,发展水平,为政策制定者建言献策至关重要。相对于卫生总费用核算进程,中医药总费用核算起步晚,在逐步的探索研究中发现,由于数据的可得性问题,中医药总费用尚不具备来源法和功能法的核算条件。因此,在没有针对中医药资金筹集来源及各项服务消耗费用的统计来源的情况下,机构流向法成为核算的突破口。研究目的:通过研究解决前期中医药总费用核算遇到的问题,不断优化机构流向法核算方法,推进中医药总费用核算方法不断成熟,为相关方提供数据支撑。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专家咨询法和数据统计分析法对国内外卫生总费用机构法的核算方法、成果、经验以及经济领域数据处理方法的分析总结借鉴,结合中医药行业机构类型、开展服务情况、发展情况以及中医药总费用使用者的数据关注点;对中医药总费用机构流向法的核算口径、指标体系、核算公式及零售中药缺失数据的处理方法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结果:中医药总费用机构流向法核算口径主要包括中医类卫生机构(卫生行政机构除外)中的所有费用和非中医类卫生机构中的中医药费用,其中非中医类卫生机构除基层医疗机构外仅核算其业务收入中的中医药部分;核算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机构六大类11种机构类型;核算总体思路和公式分两类,一类是中医类卫生机构直接通过汇总机构个案数据库得到,一类是非中医类卫生机构主要采用人力资源比例系数(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通过财务年报中的次均费用乘以统计年鉴中的中医服务量切分得到;零售机构中医药费用数据通过时间序列预测方法指数平滑法补齐了2010年以后的历年数据;完成了2010年-2013年中医药总费用核算,核算结果历年数据平稳增长,未出现较大波动,且与前期研究方法核算结果偏差较小研究结论:此次研究,中医药总费用核算口径清晰,公式简单有效,数据误差小,核算结果合理,但相对于国际标准化的核算体系,中医药总费用在核算公式、数据处理等方面需要继续深入研究,使中医药总费用的核算结果具有可比性、核算方法具有可推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