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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唐方镇制度研究

南唐方镇制度研究

作     者:刘亦雄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阿祥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南唐 方镇 霸府 长官 禁军 

摘      要:唐代安史之乱后,由于军事政治上的需要,方镇逐步取代了唐中央,控制了地方州县的军政大权。北方的动荡局势,使得东南诸方镇尤其是淮南道,成为了唐政府财赋的来源,依然紧紧控制在手中。唐末,尤其是黄巢之乱后,包括淮南道在内,原为唐政府财源的东南诸方镇,军政、财政逐步独立,出现了同中原、河朔相类的“霸府,成为了一方的割据势力。杨行密混一淮南后,建立了政权,并先后称王称帝,但杨吴政权因袭了唐代在地方设立方镇的传统,广置方镇于州,且权臣徐温、徐知诰先后为镇海宁国节度使,一直遥控朝局,杨吴政权依然处于“霸府政治的影响之下。吴唐鼎革之后,唐帝李异有鉴于唐末杨吴的教训,采取“保境安民和“文治化的措施,从方镇自身和方镇长官人选两个方面,消除武人在地方的影响。并完善了军事制度,建立了禁军,方镇的军事职能亦逐步萎缩,地位不断下降,摆脱了“霸府政治的影响,实现了中央集权。本文的前三章按不同的历史阶段对南唐的方镇的局面形成的历史渊源进行了梳理。第一章主要以黄巢之乱作为临界点,叙述了淮南道由原来的“财源型方镇转向杨行密治下的“霸府转变的整个过程。在黄巢之乱的影响之下,原本构成淮南道“财源型方镇的军事和财政基础逐步崩溃。高骈希望以此乱局为契机,利用全国交通的梗塞和唐廷授予“墨敕除官的权力的客观条件,在整合当时混乱的军、财秩序后,在江淮之间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霸府,可以独立应对中原军阀秦宗权的侵略。由于举措失当,过于信任吕用之等人,引起了部将毕师铎、秦彦等人的不满,引起了新提拔部将与原有部将的对立,毕师铎等人遂发动叛乱,软禁高骈。庐州的杨行密趁机崛起,先后打败了秦彦、毕师铎、孙儒以及葛从周等各方势力,最终完全控制了江淮间和江南的宣州、异州、常州等数州之地,并且通过在征战中整合各种势力,建立了属于自己强大的武装力量,在战争间隙,与民休息、恢复业已破坏的生产力,财税也实现自主并可自任地方官,建立了强有力的“霸府的统治。第二章叙述了由霸府政治向割据政权的过渡。杨行密死后,其子杨渥企图建立权威,但是由于自身的因素,在一系列的政治博弈中,政权逐步的转移到了身份低微的牙将徐温手中。徐温在平定江西以及和吴越的战争中建立军功并统合地方的势力,逐步树立了权威,并在唐朝灭亡后,推动杨吴称帝建立政权。实际上,权力依然存在于徐温和徐知诰的镇海宁国军的霸府之中。利用霸府的权威,最终徐知诰推动了吴唐鼎革,建立了南唐政权。这一阶段是霸府政治走向割据政权的一个过渡时期。第三章探讨了南唐建立后的史实来考察方镇的状况。首先,从烈祖早年的境遇入手,因为他早年的亲身经历,使得他对于方镇跋扈的影响有着深刻的认识,对于武人包括外来武人并不信任。所以他大力推进“文治化和“保境安民的措施,任用文人作为方镇长官,并减少战争,削弱武人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通过烈祖的努力,南唐的文教昌盛,武人的风格也逐步转变。元宗、后主继位后,也基本继承了“文治化政策,一直通过种种措施消除武人的影响。最后以后主时期的数次出镇、屡建军功的林仁肇的“被鸩杀遭遇作为个案分析,来说明南唐统治者对于武人依然警惕的心态。第四章是主要对于南唐的方镇的沿革和长官的任命情况进行考察。由此探讨了置军于县的建武军、雄远军、江阴军和一般的方镇的区别以及南唐辖下的方镇的所辖支郡的情况,以及长官人选、所加官职及对其人迁转的情况进行排列,方镇的长官的任期有由边疆向中央有逐步递减的趋势。到了元宗朝之后,基本杜绝了父子相承的状况。身为长官的武人的风格亦同霸府时期迥异。另外统治者将出镇成为朝官贬职的手段,使得方镇的地位不断降低,朝官出现了不乐于做方镇长官的现象。并通过让朝官直接“知军州事和设置通判,进一步限制方镇的权力。最后,还分析了南唐方镇不能引起动乱的另一个因素:南唐禁军的建立。南唐方镇不再是地方唯一的武装力量,还有驻扎在地方禁军屯营兵和属于地方具有民兵性质的乡军,三只军事力量相互之间不相统属,形成了牵制,降低了方镇自身的军事职能,从而杜绝了方镇叛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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