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法制保障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石茂生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20404[管理学-社会保障]
摘 要:弱势群体典型的两种分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本文讨论的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这种群体是经济转型和社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由于我国现在处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由于他们的特殊性,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应要从对他们权利保护开始,权利的平等实现才会使弱势群体的弱势状况得到改变。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探讨社会弱势群体的一般理念及法学意义上的概念和特征,从法学的角度来注释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内涵,以权利为线索探析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主要内容和法律保障的意义;第二部分主要探讨社会弱势群体权利弱化对社会的影响及其产生的社会制度、法律根源,而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保障机制还有待完善,致使他们在平等实现权利的过程中面临着重重障碍;第三部分提出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障原则:人文主义、平等、倾斜保护原则,从完善立法、执法、司法来构建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