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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论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

作     者:武峰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郑尚元

授予年度:200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无效劳动合同 认定 法律后果 

摘      要:以人为本重要的是以劳动者为本,社会的和谐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国家对无效劳动合同进行干预,并做出否定性的法律评价,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等不受侵犯。但同时劳动法规定了过严的劳动合同有效标准,不仅没有提高劳动合同的整体效率,反而使大量劳动合同因欠缺法定要件而被宣告无效。实践中劳动法的理论与无效劳动合同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驰,无法对劳动者形成有效的保护。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就业权实现的重要途径,也是劳动者生存权得以实现的基础,关系到每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无效劳动合同的内容包含无效劳动合同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等,对无效劳动合同的研究,离不开对无效劳动合同特殊属性的认识。本文分四部分对无效劳动合同进行了初步地分析与探讨: 第一部分将无效劳动合同与无效民事合同进行比较,以无效劳 动合同的特殊属性作为本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突出无效劳动合同不同于无效民事合同的特殊法律属性以及无效劳动合同认定的原则;第二部分明确了我国劳动法对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确认机构、 法律后果的相关规定,着重分析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从中发现现行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通过中外无效劳动合同制度的比较,分析了德国和英 国的无效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对我国无效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并通过我国无效合同的发展历程和司法实践,探索我国无效劳动合同的价值取向;第四部分主要以无效劳动合同的价值取向为基点,结合我国劳 动法有关无效劳动合同的规定过于笼统、弹性大等现实存在的问题。首先强调了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原则,它对实践中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起到指导和弥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思考如何对无效劳动合同的规定进行梳理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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