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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法律规制

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法律规制

作     者:臧娟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周友苏

授予年度:201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IT市场 信息落差牟利行为 法律规制 

摘      要: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生活日益数字化、虚拟化,置身科技大潮中的我们很可能面临知识严重滞后从而不能有效适应数字化变革的被动局面。这样的问题反映到消费领域特别是高科技产品消费领域就更加明显,我们大多数人都可能已经沦为“信息落差的利益损失者。 本文所指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是指以IT市场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市场中的生产商、中介商以及最终经销商,利用客观存在的信息落差,或人为制造、夸大这一落差,即利用或人为制造电子产品的“技术性、“专业性与买家消费知识的“有限性、“滞后性之间的时空差异,而牟取不当商业利益的欺诈行为。 简言之,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本质是,不良经销商利用买卖双方的“IT市场信息落差而实施的商业欺诈行为。 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产生原因有:第一,商家“商业利润最大化的本能驱使。第二,消费者缺乏专业消费知识,具体包括计算机专业知识及法律知识。 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类型有:第一,经营者之间恶意串通而实施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第二,经营者利用产品之间的性能差异而实施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第三,经营者利用价格行情而实施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第四,经营者借助包装而实施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第五,经营者通过“偷换概念的方式实施的信息落差牟利行为。 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的违法性在于:首先,该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其次,违反了广告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最后也违反了知识产权法。 要对“IT市场信息落差牟利行为进行法律规制,主要从两个层面做起,第一,“自律层面,消费者与经营者都应增强法律意识,这就不但要求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要求经营者要强化诚信经营意识。第二,“他律层面,国家应依法加强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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