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空难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顾海波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随着全球航空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乘坐飞机这种出行方式变得越来越普遍,同时国际空难的发生几率也大幅度提高。空难一旦发生,必然会带给受难者及其家属极大的伤痛,但伤心之余,如何认定空难的责任,如何进行损害赔偿就成为关注的焦点。国际社会调整国际空难的公约有《华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等法律文件,空难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创伤,更给受难者及其家属在精神上造成严重打击,然而,现在国际司法中的《蒙特利尔公约》的赔偿方式是否稳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之间除了司法协作,在空难发生后还应该通力合作,建立起合作救援的机制。空难事故发生后,各个国家应当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不论本国公民是否牵涉其中,立即积极展开救援工作,争取在搜救的黄金时间内救助更多的受难者,救回更多生命,避免更大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本文通过对法律文件的解读,参考相关案例,致力于真正提出对处理国际空难损害赔偿问题有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