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76-2003中涉及康复训练空间相关条文的适宜性研究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璟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81302[工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08[工学] 0813[工学-建筑学]
主 题:康复训练用房 残障学生 特殊教育建筑设计规范 适宜性研究
摘 要:《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JGJ76-2003是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建设进行规定的标准文件,其执行至今已有十三年,并于2014年开始了修编工作。特殊教育学校的类型决定了康复训练空间是其特殊性的组成部分。本文借参与特教规范外围修编工作的机会,对特教规范中涉及康复训练空间的条文进行适宜性研究。另一方面,随着特殊教育的不断发展,新的康复理念、训练方法、仪器设备等不断涌现,使得康复训练用房的类型或康复训练环境的特殊性要求都发生了变化。为了保障残障学生能有良好的康复训练质量,特教规范需要对这些新变化所对应的建筑空间、设施设备的改变做出补充规定。本文也将对此展开研究阐述。本文希望通过研究提出并证明笔者对特教规范条文编制理念的观点,即特教规范条文在编制时应将医学、教育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及治疗的目标通过建筑规范专业表述进行提炼,总结成建筑空间应具备的规定性属性,再辅助规定指导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