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法律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学刚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则是金融体系的核心,而商业银行作为银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可以说,现代社会的一切经济活动几乎都离不开商业银行。但在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下,尤其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因经营失败而破产的现象非常普遍。破产重整制度作为一种对危机银行能够提供及时有效地救助手段,既能较好地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另一方面,也能帮助市场淘汰那些不具有竞争力的银行,促进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针对破产银行采取的有效地重整法律制度。我国银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属于垄断经营,当时金融资源长期处于严重的短缺状态,所以银行成为最受保护的行业,更别提退出机制,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加入WTO的逐步深入,我国也开始出现一些因经营不善而频临破产倒闭的商业银行。而我国目前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对金融机构的破产重整问题有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外,尚无一套完整的、系统的且具有较强操作性的处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问题的法律程序与法律制度。因此,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破产重整问题制度的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 本文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及国外的相关立法实践,分析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概念、现实和立法困境、必要性以及相关制度的构建等,并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具体可操作性程序提出了具体建议。全文共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正文分为五章: 第一章是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概论。本章介绍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内涵,包括一般破产重整制度和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在此基础上又分析了商业银行破产重整与一般企业破产重整比较之特殊性。 第二章是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法律问题和现实困难。本章先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重整的法律问题,包括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接着探讨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现实困难,主要通过实证和相关数据进行分析,从而更全面的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第三章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的必要性。本章分别从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与外资银行强大的竞争压力、减轻政府或监管当局的负担及维护债务人利益和维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三个方面论述目前我国完善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的必要性。 第四章是国外商业银行破产重整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本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以立法模式为标准详细分析了美国、瑞士、法国和英国的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这四个国家分别采取不同的立法模式对本国银行破产重整进行法律规制,通过研究他们各国的立法特点,可以寻找对我国立法的有利借鉴。第二部分是对国外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的比较研究,根据第一部分的分析,简略介绍这四个国家立法模式的不同点与相同点,以其为我国立法提供参考。 第五章是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法律对策。本章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的相关制度及运作提出的具体建议。包括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立法体例的选择、立法指导思想、具体的程序设计如商业银行破产重整程序的启动、重整管理人的选任、重整的方式及对商业银行破产重整中存款人利益的保护和监督机制的构建。通过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力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商业银行破产重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