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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比较研究

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比较研究

作     者:李姝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勇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宋代法律 西夏法典 法律制度 法律编纂 

摘      要:两宋时期,统治者采取相关措施用以避免五代时期弊端。同时,宋统治者在法律制定上投入不少精力,编纂了大量法律法规以及综合性成文法典,如《宋刑统》、《庆元条法事类》等。在承袭唐、五代以来法律编纂习惯和编纂技术外,宋代法律编纂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与宋同时期的西夏政权,受到唐至宋地朝代更迭影响,由最初氏族部落制过渡到专制集权制的社会形态,也编纂了成文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和《贞观玉镜统》,其编纂形式和编纂技术显现出西夏独有的民族特色。宋与西夏在法律编纂形式上,其特点是既相互联系又有许多不同。 宋与西夏在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各自法律编纂形式有所差异,但从整体上看,又有一些相同特点:宋与西夏在社会建立初期,法律编纂形式在选择和保留上,都有沿袭和继承前朝的惯例;到了社会稳定发展时期,因为社会关系变化而必然出现了相应地改革和调整,法律编纂形式也就随之产生各变化;最后,法律编纂形式在不断调整变化中,法律编纂技术日渐成熟,编纂形式最终成熟定型。从编纂条文细节上看,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也有各自特点:无论是对于律文补充形式选择,还是对于条文逻辑结构处理,都体现出两个政权对各自统治政策、经济关系、文化思想地选择和坚守,这也就形成了中原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编纂形式。 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各自呈现的特点,与两个政权的政治、经济、文化有关。宋代法律编纂形式在不断丰富、灵活发展,西夏对宋有一定程度上地借鉴和承袭,又结合自己民族和政权统治需要,使西夏法律编纂形式最终形成自己的特点。从法律发展本身看,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上的特点与法律发展规律和特点有关。在宋与西夏法律编纂形式比较中,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法律在立法编纂上是具有丰富性特点,这也是法律发展的规律性和多样性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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