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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有效辩护

以审判为中心视角下的有效辩护

作     者:李楠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一超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审判中心主义 侦查中心主义 庭审中心主义 有效辩护 无效辩护 

摘      要: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于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我国目前正在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其基本依据是审判中心主义理论。一方面,有效辩护要求保障律师各项执业权利,提高律师法律服务的质量,因此有效辩护能够促进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另一方面,辩护有效性的终局性体现在辩护律师的辩护活动对审判结果的实质性影响,因此审判中心主义又是有效辩护的前提。因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有效辩护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存在重大意义。结合我国当前辩护制度的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宜应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完善。一是立法层面确立有效辩护相关原则并完善相应制度,同时逐步探讨无效辩护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能性。二是在司法层面积极保障辩护律师在审判实践中的权利;三是律师行业致力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完善职业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律师群体宜应提升执业技能,为辩护的实效化提供智力支持与能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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