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执行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包冰锋;曹天明
授予年度:2015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对待给付 同时履行抗辩权 执行力客观范围 债务人异议之诉
摘 要:附对待给付的执行依据实质上是附条件的执行依据的一种,属于对执行依据执行力的一种限制。目前,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均未明确规定附对待给付的执行依据,仅在部分学术著作中有小篇幅的研究。然而司法实务中已有类似案例出现,在没有系统规定的情况下,不同法院的处理方式很难统一,比较混乱。基于与实体法相衔接(例如民法中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制度在诉讼中的应用)以及民事诉讼程序中某些价值的考量(如反诉制度在诉讼中的运用、旨在一次性彻底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的同时履行判决制度),需要明确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执行。由于附对待给付的执行依据在执行程序中会涉及对待给付这一实体内容,若双方当事人就对待给付产生争议,法院的执行机构能否对这一实体内容进行处置,以及当事人能否就对待给付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尚无定论。本文通过案例引出问题的方式,分别介绍了构建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的必要性、与实体法中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系、执行力的客观范围以及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的程序设计。全文包括引言,总共五部分:引言部分首先通过我国的执行现状表明选题来源,其次表明研究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之执行的重要性以及目前国内外研究现状、域内与域外的差距等。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第一部分阐述了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制度的基础理论。该部分首先通过实务中的两个案例点出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下文的论述打下基础。其次,介绍了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概念、性质和效力。最后,点明了在我国建立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制度的必要性及其制度价值。该部分结合给出的两个案例中出现的问题,由实务中对该问题的不同处置,表明司法实务的混乱,点明建立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制度的必要性。然后,简要分析了诚实信用原则在执行程序中的应用,突出建立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制度的必要性。第二部分明晰了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关系。该部分首先介绍了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与适用条件,进而通过交换给付判决制度与反诉制度分析同时履行抗辩权与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关系。最后,分别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性质、适用条件等角度表明执行程序中应排除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第三部分探讨了债务人能否就对待给付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本部分重点探讨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执行力的客观范围。首先分析了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的既判力的客观范围,进而对其执行力的客观范围进行限定。第四部分规划了附对待执行依据的执行程序。本部分主要从附对待给付执行依据之执行程序的启动、审查和救济三方面来分析其执行程序的设计,并就其特殊性,对其中的重点问题予以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