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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国在日财产处理问题研究

盟国在日财产处理问题研究

作     者:臧扬勤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崔丕

授予年度:2010年

学科分类:060303[历史学-世界近现代史] 06[历史学] 0603[历史学-世界史] 

主      题:《盟国财产补偿法》 《对日和约》 杜勒斯 财产补偿 

摘      要: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制定了《敌产管理法》,对盟国在日本的财产予以没收并实施强制管理。日本投降后,盟国面临着对这部分特殊财产的处理问题。在美国最终决定对日媾和以前,这部分财产的处理原则一直未能明确确定。伴随着东亚地区形势的急剧变化,美国提出了拖延已久的对日媾和问题。与日本缔结和约,就必须妥善处理战争遗留问题,彻底处理盟国在日财产问题最终被提上议事日程。美国对此问题的处理,起初左右不定,未能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约翰·杜勒斯出任国务院政策顾问并具体负责对日和约问题后,美国逐渐确认其要求日本对盟国在日财产进行补偿的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实现经历了由要求在和约中明确规定日本的义务到要求日本制定国内法律以实现日本所应付的责任的转变。最终在美国的压力和日本媾和的需求下,日本内阁通过了《盟国财产补偿法》作为在《旧金山对日和约》中日本对盟国在日财产进行补偿的依据,并在和约生效后据此对盟国财产进行了归还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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