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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风险法律防范问题研究

信用证风险法律防范问题研究

作     者:靳雁 

作者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袁雪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主      题:信用证 信用证风险 法律防范 UCP600 

摘      要: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由于难以确切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买卖双方往往存在严重的互不信任,所以,货款的支付一直是双方都非常头疼的问题。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信用证结算实际上是在国际货物买卖双方之间加入了一个卖方信任的、不参加货物买卖的第三方——银行,由其保证货款的支付。也就是说,信用证是用银行信用取代商业信用,通过单据的买卖来完成交易。但也正是信用证制度的这种特点,导致了在采用信用证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风险。从国际贸易的实践看,我国是信用证风险的主要受害国。众多的进出口企业对信用证制度了解不深,缺乏丰富的国际贸易经验和相当的业务水平,甚至有些银行的专业人士对信用证风险的警惕性也很低,这给国家和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此,信用证风险防范已成为银行和进出口商所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同时,作为规范信用证结算的国际性权威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UCP600已于2007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了,它对参与信用证交易的各方当事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通过列举信用证风险在进出口贸易商和银行之间的具体表现形式,试图分析信用证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最后提出了解决信用证风险的法律防范措施。希望能在提高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也对我国的进出口商和银行在防范信用证交易风险上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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