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昆明理工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郑媛媛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最先于十九世纪确立于美国,作为著作权法领域的一项公理其一问世便得到了世界法学界的认可。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目的是为了将著作权客体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由于其在著作权法领域适用的基础性和广泛性,其被看作著作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故此,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也已被纳入各国法律和相关组织协定中。作为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基石,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至今未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得到确认,这一缺失是我国立法中的一个较大缺陷。与法律规定的缺失不同的是,在我国法官判案过程中已经出现对此原则的运用,这为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创设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在《著作权法》中确立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细化,明确其与其他相似原则的作用划分,从而确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区分思想与表达的方法。在此情况下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才能成为法官审判的清晰指引,才能更好的保护作者权利,激发文化创新活力。鉴于国外对于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的发展较早,形成了成熟的思想与表达的区分方法。因此,以本国司法实践为基础,批判性吸收他国先进经验,对我国著作权法的发展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