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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心主义视角下直接言词原则研究

庭审中心主义视角下直接言词原则研究

作     者:孙镜淇 

作者单位:沈阳工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齐伟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刑事诉讼 庭审中心主义 直接言词原则 程序公正 

摘      要:现今刑事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庭审中心主义改革,实现庭审实质化是庭审中心主义改革的必然要求,直接言词原则能否得到落实对于实现庭审中心主义改革至关重要,推进审判中心主义改革是当今法治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国刑事审判制度逐渐建立和完善直接言词原则,体现了人类对公平正义的不断追求。在刑事审判制度中,直接言词原则的充分贯彻还将使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更加合理、公平,也有利于维护人权。直接言词原则的缺乏严重阻碍了我国刑事审判制度的发展,也阻碍了我国刑事审判程序对司法公正的追求。为了实现实体正义、程序正义和诉讼效率等诉讼价值,有必要实施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和其他合理的证据规则。为了建立完整的审判制度,达到刑事司法的目标与提高对诉讼当事人的司法保护,现阶段中国刑事审判改革需要为直接言词和刑事审判原则的完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坚实的基础。在此次论文写作过程中,主要通过描述直接言词原则的内涵和诉讼价值,分析庭审中心主义与直接言词原则之间的关系,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直接言词原则进行了域外考察,并分析了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刑事审判程序中适用的现状,最后以庭审中心主义为视角,对直接言词原则的确立提出了建议。构建和部署合适的刑事审判制度以我国对抗性刑事审判的形式,使中国各级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具有证据依据,实现控与审的分离,保证证人出庭率,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同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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