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农转非”利益补偿机制 ——以浙江诸暨市为例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赵连阁
授予年度:2008年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201[经济学-理论经济学] 020106[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120405[管理学-土地资源管理]
摘 要:水资源“农转非是促进水资源配置由低效率行业向高效率行业转移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的发展,调节水资源分配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成为必然趋势。但是,在水资源结构重新分配的过程中存在很多事后纠纷,其中对水资源使用权转出者的补偿就是尚未解决的一个问题,农业用水减少将伤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民的生活。因此,补偿机制的建立在理论、实践上均有重大意义。本文研究已发生的案例,探讨如何实施补偿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还存在什么问题,将怎样完善补偿,从而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以促进水资源重新配置也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以浙江诸暨市为例,旨在建立一个完整的补偿机制框架。诸暨是浙江首个从城镇供水费中提取部分资金补偿灌区农业节水的地区。通过对诸暨市的实地调研,分析水资源“农转非对灌区农户的影响;探讨诸暨市政府针对这种影响所采取的补偿措施以及实施效果;并分析这些补偿措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最后探讨如何完善水权交易的补偿机制。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诸暨市水资源“农转非对灌区的影响。选择诸暨陈蔡水库灌区作为调研点,以102户农民对调研对象,分析了三部分内容。首先介绍诸暨水资源“农转非的基本情况,对所获得的调研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确定影响农户补偿意愿的因素。第二部分根据实地调研资料分析水资源“农转非对灌区农户产生的影响。第三部分通过建立模型探讨影响农户补偿意愿的显著变量。 第二,分析诸暨市水资源“农转非补偿机制。首先以制度变革理论为基础,介绍诸暨市从城镇供水费中提取资金补偿灌区农业节水机制是一种制度创新,接着介绍诸暨市所采取的补偿措施的方式、实施情况,并分析这种补偿机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展望诸暨市城镇供水补偿农业机制的完善。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水资源的转移已经对灌区农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而且在长期内,必将影响农业生产,进而影响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主要表现在:农业水资源使用的便利性减弱,单位面积农业劳动力投入增多,单位产出成本增加;水资源可获得量减少,农户开始调整种植结构,增加节水经济作物玉米、甘蔗、蔬菜等种植面积;水资源使用纠纷增加,破坏了农村社会的稳定。 采用Logit模型对影响农户补偿态度的分析表明,与水库的距离、耕地面积、家庭非农劳动就业人数等变量对农户的补偿态度有较为显著的影响,距离水库越近,耕地面积越多,家庭非农就业劳动人数越少的农户越倾向于得到补偿。因此,补偿机制的建立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经实际调研发现,诸暨的补偿措施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如补偿金额不足;补偿资金征收不到位;补偿措施的落实还不深入等。根据当前补偿措施实施的情况,应当发挥政府在补偿机制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协调水权参与方的利益分配,各利益方共同参与补偿机制的建立,确定补偿的标准,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完善补偿机制。通过建立补偿机制既可以维护农民的利益,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用水,又可以刺激农业节水,以节余之水供给非农行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水资源利用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