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视野下残疾人受教育权比较研究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肖世杰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通过国际法评价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对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的优势与劣势。采用文献综述法、政策分析法和比较法,对残疾人相关理论以及各国在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进行分析对比。从残疾人及其受教育权基本理论,再到对国际公约的介绍,之后对西方发达国家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的立法进行介绍和评析,再对中国当前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现状,特别是近10年中国在这个领域的成功经验进行评析。最后把中国的法律规定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进行比较,找出中国在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在世界上的优劣,分析并找出更完善的立法建议。结论:1、通过发达国家之间的比较研究,美国在残疾人受教育权保护方面做得最好,是这方面的引领者,对我国来说,有借鉴的作用。2、中国近10年在残疾人受教育权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距离,而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却处于领先地位。3、2006年之后,我国在残疾人受教育保护方面,通过以政府主导下的残疾人教育保护,在短时间内取得了巨大的成效,这种模式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较,更适合中国的现实国情。4、大部分国家已经接受了新的残疾人观念—平等,而我国虽然在《残疾人保障法》中,虽有条文规定,要平等对待残疾人,但更多的是一种同情的观念,在平等方面尚有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