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作用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河南农业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唐华仓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摘 要: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保持着GDP年均增长率超过9%的持续高速增长,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经济生活水平。但高速增长的中国经济引致的财富分配效应并不是相对均质的,导致城乡居民在社会、文化、管理及环境等方面均表现出某种程度的“断裂,致使在经济增长差异背景下,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不断加剧。 毋庸置疑,中国城乡经济社会的不平衡发展与改革初衷相背离,并通过传导机制对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出严禁挑战。可以认为,政府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无疑是对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失衡状况的一个积极回应,并试图“一揽子解决“三农问题。但问题是:由谁以何种方式驱动新农村建设的完善,这涉及建设主体和推进机制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解答构成了解析新农村建设一系列问题的基点。考虑到市场化开放及农民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中的作用地位,则政府的外推作用不容忽视,但这并不能取代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也即农民才是新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真正承担者和建设者。邓小平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我们党提出的各项重大任务没有一项不是靠广大人民的艰苦努力完成的。正如胡锦涛指出: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的确,人是生产力中最富有活力,最富有创造性的决定性因素,是生产过程的主体,是生产工具的发明者、创造者和使用者,是科技进步的推动者,是社会资源的利用者。如果没有人或人的素质低下,再好的生产工具、再好的原材料也难以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再好的发展机会也会失之交臂。不错,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而且是第一生产力,但这并不是说,科学技术本身就可以以生产力的姿态发挥改造自然和社会的作用,只有通过掌握相关技术的劳动者才能将其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发挥其推动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社会生产力的高效发展实质上是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和先进科学技术完美结合的结果。因此,支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其持续发展的基点是培养和造就出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新型农民,把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性和创造潜力,这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能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否则,无论各级政府有多好的政策和多大的财力物力支持,也只能起到暂时的“输血功能。而依靠农民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双手,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群众的主力作用,才能变“输血为“造血,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可见,新农村建设关键是培育新型农民,落脚于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也即要充分发挥新型农民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这也能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也是新农村全面发展之最深刻的内涵——人的全面发展。也即,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发挥其主体作用,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败之关键。本研究也正是循着此思路,首先对国内外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研究现状进行述评,随后分析新型农民主体作用的表现及其缺失的现状与缘由、剖析现实农民的素质状况与新型农民的差距,接着阐述了新农村建设中制约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的关键因素,最后着重探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如何充分发挥新型农民主体作用的现实路径:一是积极探索和完善培育新型农民的运行机制;二是培植充分发挥新型农民主体作用的运行机制(动力机制、激励机制、约束机制、自律机制、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充分发挥新型农民主体作用的对策,建议在注重发挥新型农民的主体作用时,应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体制机制的创新、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国家扶持政策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