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保护探析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唐广良
授予年度:2013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行为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认商业道德的一种竞争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工商业过程中违反诚实信用的经营行为均可以算作不正当竞争。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败坏商业道德,侵害辛勤劳动创造知名商品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国家为了打击这种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律,还进行了打击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专项行动。国家于1993年9月2日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后还出台了《关于禁止假冒规定》,为保护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论文结合最近比较热点的“王老吉案以及一些法院相关案例,通过对我国立法上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是如何规定的,司法上是如何认定擅自行为,以及实际执法中是如何处理这种行为进行分析,试图勾画我国对于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法律保护的全貌。并就司法实践和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