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胡鹏翔
授予年度:2014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地方政府筹集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的需求以及筹集资金的额度都呈现出多样化趋势,于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就产生了。它们的产生一方面降低了政府融资、投资的困难,使城镇化建设步伐得以加快;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这些筹集资金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很多都不是很完善和规范的,存在着一定债务风险,可能在之后的运行过程中导致严重金融问题出现。本文以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从法律的视角对这些问题进行解析,从而希望能够从法律角度找到解决种种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使得这些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能够克服本身存在的问题,发挥出更好促进当地政府资金筹集的作用。本文主要分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部分内容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含义进行介绍,回顾其发展历程,进而提出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结合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组建过程、主要目标、经营管理范围等角度入手,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法人特殊法律性质、定位进行解析,提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基本原理。第三部分分析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法律、法规不完善、责任主体模糊、政府违规担保情况比较严重、政府监管力度不足、公司法人构成不完善等存在多方面的主要法律问题。第四部分主要分析其他国家主要是美、英、法、日、巴西等国地方政府成功融资经验之后,立足我国国情,从而总结出国外地方政府在进行投资、融资时相关法律构成情况以及能够给我们带来的启示。第五部分内容是根据分析出的问题,结合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发展走向,提出合理地解决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问题的建议。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等方式来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公司的发展环境,从而有效地保障其合理、规范地运行,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