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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问题的研究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问题的研究

作     者:谭晓丹 

作者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徐静莉

授予年度:2016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婚姻法 司法解释(三) 房屋归属 

摘      要:近几年,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且多集中于财产纠纷,尤其是房屋纠纷。司法实践中,法院根据当地的情况自由裁量,常常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效率和法律权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于2011年7月14日通过,并于2011年8月13日起开始施行,其中第6条对夫妻间的赠与进行了规定、第7条对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属进行了规定、第10条对婚前一方按揭购房的房屋归属进行了规定、第11条对房屋单方处分问题进行了规定、第12条对以父母名义购买公房的归属进行了规定。这些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的归属认定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以婚姻法和物权法、合同法等一般财产法的关系为突破口,结合《解释三》的相关规定,对我国婚姻中房屋归属问题进行分析。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论述了《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引发的争议、《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价值取向、房屋归属的界定。通过这三个方面对《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进行初步解读,为后文的论述提供了铺垫。第二部分是讨论《解释三》中关于房屋归属的规范分析。首先讨论了房屋关系领域婚姻法与一般财产法的关系,说明在认定房屋归属时,一般财产法是基础性法律,婚姻法是特别法;其次阐述了《解释三》关于房屋规定的规范分析,分别从夫妻之间赠与房屋的归属认定、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归属认定、一方婚前按揭购房的房屋归属认定、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归属认定、离婚时夫妻出资购买以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的归属认定这五个方面对《解释三》关于房屋规定进行学理分析;最后从积极与消极两方面对《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进行评价。第三部分具体分析了《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房屋归属、婚前一方按揭购房的房屋归属、其它房屋归属规定方面阐述了《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了《解释三》关于房屋归属规定存在的问题的完善建议,分别从立法基本原则及具体制度完善两方面提出建议,期为我国夫妻房屋归属制度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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