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廷芳法律思想研究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孙季萍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2[法学-法律史]
摘 要:伍廷芳是晚清时代系统接受西方现代法学教育并取得律师资格的第一人。同时,他又长期在清廷任职,官至二品大员。在“清末新政中,他被清廷任命为修律大臣,直接参与了推动中国法律制度走向现代化的“修律运动,并做出了重要贡献。伍廷芳精通中外法律,是近代著名法制改革家。在清末担任修订法律大臣时,主持并参与修订法律工作,把近代西方法律思想与实践引入修律的整个活动中,对中国传统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删改与创新,进而改变了中国传统法制的固有面貌,在一定意义上宣告了传统法制体系的历史性终结,推动中华法系走出中世纪,迈向近代化。本文在综述伍廷芳法律主要思想及在修律中所体现的法律思想基础上,进一步对伍廷芳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进行分析和评价。试图从伍廷芳三个时期的转变入手,结合伍廷芳的个人经历以及时代背景,纵深展现出伍廷芳法律思想变革的理想与实践。伍廷芳长期学习和工作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这使他的法律思想无论是在晚清修律还是民初的法制创建中都处于同时代人的前列,其法律建树具有开创性、前瞻性的特点。当然,由于历史的局限,伍廷芳在学习、移植欧美法律时,出现了一些难以契合中国国情的不足之处。历史地、客观地分析伍廷芳的法律思想,不仅能正确认识其法律思想的历史地位,也给当前法制建设以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