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卡交易纠纷系列案件评析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黎四奇
授予年度:2017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摘 要:当今时代,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银行卡因其便捷、高效的优越性也日益普遍。但事物有利即有弊,银行卡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诸多风险,致使金融领域的犯罪现象屡见不鲜,伪卡交易的纠纷案件也层出不穷,这俨然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犯罪分子通过伪造银行卡来盗刷他人卡内资金,此种行为不仅实质损害了持卡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的金融秩序。伪卡交易事实的发生,最终导致银行与持卡人的诉讼纠纷,但司法实践中的法院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文章通过选取王东雷诉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储蓄合同案、夏莉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永泰支行储蓄合同案及汪雁龄诉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三里屯支行储蓄合同案三个典型案例,分析伪卡交易纠纷案件的基本案情,归纳出案件的争议焦点为伪卡交易纠纷如何界定、应否适用先刑后民程序、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及法律责任如何认定等。伪卡交易的认定是发卡行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而应否适用先刑后民原则则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极具现实意义。同时,在伪卡交易纠纷案件中法院适用何种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将直接影响真伪卡交易事实、银行卡密码泄露举证责任的分配,间接关系到案件的最终判决。此外,对于伪卡交易纠纷案件中银行与持卡人的法律责任认定将决定着伪卡盗刷造成的资金损失的最终责任承担。鉴于此,文章结合所选案例的基本案情,通过对比分析各个法院对上述争议焦点的不同判决,以期能为法院、银行以及持卡人提供有意义的实务参考。不可否认,我国目前伪卡交易纠纷的司法审判存在相关立法滞后、银行业管理疏漏、储户防范意识薄弱、法院裁判标准不一等诸多问题,为提高我国司法权威,降低伪卡交易风险,应尽快完善立法工作、规范银行业管理、提高防范意识、实施法律惩处以及加强社会诚信,多方联动协力,共同推动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