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张苏彤
授予年度:2010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摘 要:盈利预测是对企业未来盈利能力所作的直接预测,因此往往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的影响,其也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有效的参考价值。为了保证证券市场公开透明,盈利预测信息本应予以披露,但因其自身固有的不确定性,往往容易被滥用,为此我国证券市场对其并无强制披露的要求。然而,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市场因其自身的特点,其与盈利预测信息之间有着一定程度上更密切的联系,盈利预测信息能够对创业板市场产生更重大的影响。 有鉴于此,本文结合主板市场已有经验,对我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分析,并对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建议。本文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论,正文共分三章: 第一章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分析。该部分首先对盈利预测信息进行了简要介绍,包括其概念及特征;其次分别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分析了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基础;最后引入创业板市场,对其进行了特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盈利预测信息与创业板市场的关系,分析了盈利预测信息披露对于创业板市场的特殊重要性,同时还介绍了较成熟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做法。 第二章为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现行制度的分析。此章第一部分首先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现有的关于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内容做了介绍,其次结合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信息实际披露情况作了分析,发现规范的盈利预测信息确实具有参考价值,但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盈利预测披露积极性很低。本章第二部分由此提出了对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披露的发展担忧,并以主板市场经验对该担忧予以了印证。 第三章为我国创业板市场盈利预测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首先提出了改自愿披露为强制披露,结合主板市场经验分析,论证了主板市场将盈利预测信息强制披露改为自愿披露的不合理性,又对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进行了比较分析,此后又结合经济法的价值理念,论证了强制披露的合经济法性;其次,对盈利预测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等提出了改进意见;最后针对盈利预测信息披露质量问题提出了改善建议,提出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审计作用等具体措施,并还将提高盈利预测信息质量的方法分别从对善意披露者保护和对虚假陈述的监管惩罚予以论述,对制度的设立和执行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