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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保护研究

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保护研究

作     者:潘娣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吴洪

授予年度:2009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网络虚拟财产 法律属性 民事法律保护 

摘      要:互联网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带来了网络虚拟世界的萌生与成长。这个世界作为科技的产物,它不同于我们日常大众生活界面的现实世界,人类在现实生活的世界中所不能实现的心愿理想往往能够借助于这个全新世界的界面来得以实现。作为未来网络系统的虚拟世界,它不仅仅代表着数字生活的到来,与此同时它也加速着我们的真实生活朝着数字化的趋势发展,正是人类渴望突破时空界限,更深层次地体验高科技生活的心理需求使得与网络虚拟世界相关的产业不断得以发展和成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不断相互作用走向融合的趋势。而存在于这个世界中的财产——网络虚拟财产则更真实地影响着我们的现实生活,同时这一新新财产对我们的传统法律制度也提出了尤为尖锐的挑战。网络虚拟财产虽然存在于网络虚拟世界,但是却频频现身于现实世界,而且由它所引起的纠纷矛盾更是大量出现。如何面对这个新角色的加入,如何使它和谐地融入人类现有的现实世界等等问题都需要得到解决。本文从学理层面、制度层面简要地论述了以网络虚拟财产为核心的相关法律保护问题。 本文第一部分着眼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界定,首先从“虚拟和“财产两方面加以考察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分别理解了广义狭义两种类型的网络虚拟财产,而后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即虚拟性、依赖性、价值性、现实交易性、合法性和有限性,同时也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现实发展状况作了简要的介绍。 本文第二部分论述的是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针对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这一法律空白,首先引入了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的做法,其次结合目前我国学术界中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物权说、知识产权说、债权说的学说理论进行理解,而后对其进行详细地分析论证得出本文观点,即认为应将网络虚拟财产定位为债权。 本文第三部分着眼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民事法律保护,层层深入地阐释了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必要性以及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措施,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来阐述对网络虚拟财产进行法律保护的必要性问题。而后主张采用以立法保护为主,以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的相关配套措施为轴的方式,多方结合来实现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有效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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