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家校合作机制研究 ——基于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的视角
作者单位:合肥师范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顾云虎;王建明
授予年度:2016年
摘 要:家校合作对学校的发展以及对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对高中生来说,他们处于人生的特殊阶段,心理发展处于关键期、学业压力大、学业工作生涯需要规划,家校合作对于他们来说,意义非凡。然而在我国,家校合作虽然已经实施了数十年,但是家校合作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通过文献梳理、访谈及其问卷调查发现,家校合作机制目前主要存下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是家校合作环境氛围的缺乏,主要表现在家长们的共育意识差和学校教育者们的家校合作态度不诚恳。其次是家校合作运行中,学校实施薄弱,主要是学校中举办的家校合作活动缺乏计划性和连续性、家校合作具有单向性,缺乏互动以及合作内容单一,缺乏实效性。最后,家校合作评价的失真,主要表现为家校合作中没有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以及家校合作的评价缺乏多元性和实效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等多方面指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纲要》提出的要求,同时也就为家校合作提出了新的内涵和要求。为了解决家校合作机制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基于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的视角,提出了优化有利于高中生发展的家校合作机制策略:首先是建立家校合作的组织机构、监督与评价体系。自上而下的家校合作组织机构有利于家校合作形成体系,有力的监督与评价有利于家校合作的有效实施。其次,做实家校合作的运行过程。学校的家校合作必须具有计划性和持续性,否则家校合作只是事半功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家校合作还必须制度化和专门化,制度化、专门化的家校合作有利于促进家校合作活动举办的积极性,可以让家校合作的目的、方式、内容更加科学化,从而促进家校合作的实效性。最后,家庭和学校要改善家校合作态度。家长们要改变“一切教育交给学校的观念,树立共育意识。教师们要以尊重、欢迎的态度与家长们进行家校合作,家庭与学校要建立起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在家校合作过程中,对学生的关注不能仅仅停留在学业成绩上,同时也要关注他们身心的发展、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树立、学业和生活的指导以及学业的规划和工作的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