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王立
授予年度:2011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纠纷作为一种客观、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广泛的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国现有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总体上可以划分为诉讼机制和非诉讼机制两类。因最初的功能定位的不同决定了二者之间即存在各自突出的优点和差异,又因各自不可规避的固有局限性和互补性,使两种机制相互衔接、配合、协调成为当前急需之现实。本文认为,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积极参与,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念的指引下,充分发挥非诉机制对诉讼机制的补充作用,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内部统一协调起来,对于完善我国纠纷解决机制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本文从纠纷解决的基本原理出发,结合我国纠纷解决的现状,以人民法院工作为视角,对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三章。 第一章本章从纠纷和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概念入手,重点阐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并侧重分析司法诉讼的功能及现实局限性。 第二章本章主要通过对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脉络以及各自现状进行厘清,为建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理清思路。 第三章本章从人民法院衔接工作的实践角度出发,为当前纠纷解决主体确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并从程序上理清纠纷化解之流程,进而提出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进程中构建相互协调,良性运转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思路。 本文主要运用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其价值在于通过对我国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实务、现状的分析,从人民法院工作角度出发,为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一个全新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