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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区际离婚判决认可与执行的最新研究

内地与香港区际离婚判决认可与执行的最新研究

作     者:王红燕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宋锡祥

授予年度:2012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内地与香港 区际离婚判决 认可与执行 

摘      要:随着内地与香港人民交往和经济往来日益频繁,内港跨法域婚姻不断增多,跨法域离婚的数量也逐年上升。婚姻关系的解除总会伴随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抚养等附带问题。这些问题是很实质及对市民影响深远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及其家庭的利益,甚至会引发社会问题。因此,对我国内地与香港区际离婚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0年香港终审法院在马琳诉杨军离婚案中判决认可深圳中院的离婚判决,但不支持当事人经济济助的申请。这个案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直接引发了修改《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条例》的社会讨论,最终立法会于2010年12月15日三读通过了《2010年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马琳诉杨军案以后将成为香港法院援引的重要判例。根据现行法例,当事人在外地法院取得离婚判令后,即不能再向香港法院申请经济济助。而修订后的条例规定婚姻的任何一方若获外地法院签发离的婚令后,仍可向香港法院申请经济济助,新例适用于香港与内地的离婚个案。香港的婚姻法律程序因此进入了一个新纪元,内地离婚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也因此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以后香港方面认可与执行内地离婚判决的依据是香港本地法律。内地该如何应对,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在对内地与香港婚姻法律冲突现状进行概述的基础上,以上述案例和《条例》的修改为研究的出发点,概括庭审争议焦点,列举《条例》修订的内容,分析其对区际司法协助的借鉴意义,之后研究英美德发达国家的区际私法协助情况,为内地与香港间离婚判决的认可与执行提出可行性建议。 本文共四章,3.5万字,结构如下: 第一章阐述基本问题。分析了涉外婚姻法律冲突的特殊之处;了解了内港跨法域婚姻及其离婚判决认可与执行现状,包括《内港协议管辖判决安排》谈判过程中在离婚问题上的纷争;深入剖析了内港在离婚问题上的问题与困境,包括法律规定的差异及两地对同一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 第二章对马琳诉杨军案进行深入研究。对该案在三审程序中的争议焦点进行阐述,包括平行管辖问题、共同意图问题、公共政策问题、是否为外国判决的问题、认可问题、附属济助申请问题。 第三章分析了《2010年婚姻法律程序与财产(修订)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条例》最重大的修改在于经济附属济助问题,这是最值得我们研究,内地法院最急需处理的问题。 第四章为提建议的部分。第一节在对发达国家有关外国离婚判决认可与执行模式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发达国家的模式对内港区际离婚判决的认可与执行的启示。第二节对中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法律依据进行了了解。第三节从经济附属济助问题和其他问题角度提出了初步建议,包括建议内地应基于互惠原则对香港法院离婚判决中的财产问题予以认可,内地最高法院应对此问题应出台专门通知,内地应加强对女方利益的保护,内地应以互惠原则、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及判例法原则作为解决此问题的指导原则,应适用国际公约,应单独签订安排或单独立法,应遵守循序渐进原则,应进行形式审查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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