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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传统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研究——以苗医药为例

黔东南州传统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保障研究——以苗医药为例

作     者:安鑫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导师姓名:俞俊峰

授予年度:2018年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苗医药 非物质文化遗产 政策法规保障 

摘      要:中国传统医药是中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它包括汉医药(即中医药)及少数民族医药。黔东南州苗医药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已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厚重的文化积淀,是我国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苗族世居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适宜的气候孕育了无数中药材,苗族民间医师在苗族乡土社会中有着广泛的认同。2011年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而其中的非遗传统医药为传统医药中部分医、药提供了文化保护的法律支持。2014年黔东南州颁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为黔东南传统医药的发展在地方立法层面给予了保障。2016年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给中医药行业带来了新的规范,为传统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规范和有利的环境。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中国升级为国家战略,纲要强调了要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并对未来十几年国家的健康产业中传统医药部分进行了规划和展望。可以说这些政策法规涵盖了传统医药发展的各个方面,但是在先出台的地方条例与后出台的行政法规之间存在着冲突,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也面临着如何细化落实的问题。笔者结合在黔东南州调研得到的苗医药相关数据和资料对黔东南传统医药的政策法规保障提出相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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